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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细则

来源:   发布:2020-01-04 09:35:35  点击量: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综合考核。

二、考核组织管理

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教师所组成的复试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工作。

组长:文志刚

成员:全体博士生导师(或教授)

监督:张科、范梅英

秘书:曾艳涛

三、综合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形式。

2、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内容为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是否达到本专业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储备情况,对行业前沿的了解、熟悉程度等。专业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共150分钟,面试成绩由各评委各自打分后再进行汇总,成绩按百分制量化记分。具体标准如下:

1)英语口语测试(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5%);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35%);

3)专业英语(笔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5%);

4)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35%)。

注: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60分,英语口语面试,记满分。

四、考核时间和地点

面试:202016日上午1000,石油科技大楼A305会议室;

笔试:202016日下午1400,石油科技大楼A305会议室。

五、结果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7-69111182 曾老师。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