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吕启和刘全两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吕启,男,2013年9月自湖北省考入我院(原地球环境与水资源学院)地化21301班学习,学号201300014。2017年7月因欠学分,未能正常毕业,2017年9月延长学制到地化21401班。2017-2018学年未来校参加考试,2018年9月延长学制到地化21502班。2018-2019学年未来校参加考试,2019年7月仍欠学分,未能正常毕业。
吕启本学期至今未报到注册办理手续,根据《长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延长学制学生管理的通知》(长大校发【2017】161号)之规定:延长学制的学生应于每学期开学初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并办理留级手续。开学后两周内无故未注册的,按退学处理。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给予吕启学生退学处理。
刘全,男,2013年9月自湖北省考入我院(原地球环境与水资源学院)水文21302班学习,学号201300116。2015年10月学籍处理,留级到水文21402班。201702-201802办理了休学。休学期满,至今未来校报到。
刘全休学期满,在开学报道之日起两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4号)第八章第五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全学生退学处理。
本次退学处理决定公示日期为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5日,公示期结束后,此决定即刻生效。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资环学院教学办周老师联系。地址: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石油科技大楼D104室,电话:027-69111182。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