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2017级“石油之光”实验班学生的通知

来源:   发布:2018-02-25 17:34:01  点击量:

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长江大学"石油之光"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和《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地球化学专业“石油之光”实验班实施办法(试行)》,学院决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2017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组建“石油之光”实验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规模

资源与环境学院2017级全体本科生,选拔人数为20

二、选拔条件

1、热爱地球科学,立志从事该领域学习和研究

2、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

3、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思维活跃,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实践基础

三、选拔程序

1、自愿报名

申请参加实验班选拔的学生需填写《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17级“石油之光”实验班学生申请表》(附件1)。

2、面试考核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分为学生自述和问答两个环节,每位学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3、成绩与录取

 综合成绩=一年级第一学期加权平均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注:分数按百分制计算)

 根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确定“石油之光”实验班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上报教务处批准予以录取。

四、时间安排

序号

事项

时间

1

政策解读及学生报名

2018224日~32

2

面试

201834日上午

3

拟录名单公示

201834日下午

4

开班上课

201835

 

  人:吴越

联系电话:18942947760

E_mail327398139@qq.com

 

 

 

                                  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