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长江大学"石油之光"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和《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地球化学专业“石油之光”实验班实施办法(试行)》,学院决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2017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组建“石油之光”实验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规模
资源与环境学院2017级全体本科生,选拔人数为20人
二、选拔条件
1、热爱地球科学,立志从事该领域学习和研究
2、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
3、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思维活跃,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实践基础
三、选拔程序
1、自愿报名
申请参加实验班选拔的学生需填写《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17级“石油之光”实验班学生申请表》(附件1)。
2、面试考核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分为学生自述和问答两个环节,每位学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3、成绩与录取
① 综合成绩=一年级第一学期加权平均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注:分数按百分制计算)
② 根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确定“石油之光”实验班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上报教务处批准予以录取。
四、时间安排
序号 | 事项 | 时间 |
1 | 政策解读及学生报名 | 2018年2月24日~3月2日 |
2 | 面试 | 2018年3月4日上午 |
3 | 拟录名单公示 | 2018年3月4日下午 |
4 | 开班上课 | 2018年3月5日 |
联 系 人:吴越
联系电话:18942947760
E_mail:327398139@qq.com
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