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方帅等三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来源:   发布:2017-10-17 08:44:37  点击量:

方帅,男,20119月从湖北省考入我院(原地球化学系)地化11102班学习,学号201101099201212月应征入伍,办理了休学。该生201412月退役后至今未报到注册。

方帅休学期满,在开学报到之日起两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4号)第八章第五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方帅学生退学处理。

侯巍巍,男,20069月从湖北省考入我院(原地球化学系)地化10602班学习,学号20060027320113月离开学校,至今长达6年的时间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侯巍巍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4号)第八章第五十一条第六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侯巍巍退学处理。

左硕罡,男,20109月从湖北省考入我院(原地球化学系)水文11002班学习,学号201005999。该生于20149月因病办理了休学,休学期满,至今未报到注册。

左硕罡休学期满,在开学报到之日起两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4号)第八章第五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左硕罡学生退学处理。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7年10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