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我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若干名。具体事项及要求说明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学术诚信;
2.在国内或国外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外籍博士后参照学校同类在站博士后政策执行;
3.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与流动站的研究方向相近或者一致,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能够保证全职在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事关系转入我校。
二、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地球化学类(油气地球化学、矿床地球化学、环境地球化学、生物地球化学等)、非常规油气地质、油气地质类(沉积、储层及开发地质等)、环境生态类、水文水资源及水利工程类等。
三、招收类型
招收对象为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毕业且综合业绩突出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或青年基金的、或获批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的、或出站考核达到“优秀”考核等次的博士后,出站时可直接聘用到我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出站留校的按出站当年人才引进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四、在站聘期
博士后聘期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特殊情况经批准延期的,薪酬经费由合作导师或个人自筹解决。
五、薪酬及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年薪20万起(税前);
2.科研启动费5万元;
3.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享受我校在职职工其他福利待遇。
博士后在站期间同时获批其他人才计划项目的,按就高原则兑现其待遇。
(二)政策待遇
1.中期考核优秀和良好者享受学校5000-10000元博士后奖金。
2.博士后进站时可参加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认定。
3.在站期间可按教师系列专职科研岗申请长江大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的评定。
(三)生活待遇
1.按学校政策享受博士后专用住房,并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
2.博士后在站期间,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其流动,但不可迁移户口,可到设站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博士后在站期间,其子女入托、入学有关事宜,按我校职工同等待遇办理。
六、招收时间与联系方式
我院随时接收报名并组织考察遴选,择优录用,额满为止。
联系人:范老师 027-69111990 13872413915
邮箱:357255518@qq.com
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学子加盟我院博士后队伍!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