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因材施教,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现根据《长江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2)156号)]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9)260号)],学校决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全校2019级本科生中遴选优秀学生,组建2019级地球化学专业“石油之光”实验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规模
2019级地球化学专业“石油之光”实验班从全校2019级学生中选拔产生,总人数为25人。
二、选拔条件
本次试点班学生从高考生源类型为理科的2019级本科生中选拔,申请报名学生需符合《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同时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具有活跃思维、创新意识、强烈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化学基础。
三、选拔程序
(一)自愿报名申请
申请参加实验班选拔的学生填写《长江大学2019级地球化学专业“石油之光”实验班学生申请表》(见附件1)、学生将填写好的申请表(电子版)发送给所在学院(部)指定工作人员,由学院(部)统一收集本学院(部)学生申请。资环学院内已报名学生不需重复报名。
(二)资格审核
1. 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规定(地球化学专业申请本专业除外)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2. 申请表(纸质版)由所在学院(部)审核同意后统一打印,按照申请转入学院(部)及专业分类整理,并与汇总表顺序一致,连同《2019级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于7月1日前提交教务处。
3. 教务处进行资格复审后,将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申请表发放至资源与环境学院学院(部)学籍秘书,同时在教务处和资源与环境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面试名单。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环节包括学生自述、评审小组提问。
(四)录取
1.综合成绩=一年级(第一学期)必修课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按百分制计算)
2. 学院根据学生资格审核、综合成绩,确定2019级地球化学专业“石油之光”实验班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批准并备案。
四、时间安排
序号 |
选拔工作内容 |
时间节点 |
地点 |
1 |
学生报名 |
2020年6月23日-6月28日 |
|
2 |
资格审查 |
2020年6月29日-6月30日 |
资源与环境学院、教务处 |
3 |
面试名单公示 |
2020年6月30日以后 |
资源与环境学院、教务处网站 |
4 |
面试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网络面试 |
5 |
拟录取名单公示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资源与环境学院、教务处网站 |
6 |
开班上课 |
下学期正式开学后 |
长江大学武汉校区 |
联系人及电话:肖七林 18971553196 吴越 18942947760
何大祥 15972012996
咨询QQ群号: 914909974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