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关于对两名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告知书

来源:   发布:2021-04-29 09:00:25  点击量:

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关于对两名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告知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4号)第五十一条规定,对达到退学处理条件但拒绝办理退学手续,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拟退学处理告知书,公告时间7个工作日,于20215月11日结束公告。在公告期内,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辩和书面陈述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资源与环境学院教学办;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辩和书面陈述者,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公告期满后,学院将按学校规定办理。

名单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年级

专业

班级

退学处理原因

1

201300014

吕启

2015

地球化学

地化21502

开学后两周内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2

201400104

喻庭兵

2016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21601

开学后两周内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大学路111号长江大学武汉校区资源与环境学院教学办(石油科技大楼D-104办公室),邮编:430100,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7-69111182

 

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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