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综合考核。
二、考核组织管理
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教师所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考核小组,在一级学科博士点依托学院的统筹下,开展学院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
组长:文志刚
成员:全体博士生导师(或教授)
监督:张科、范梅英
秘书:曾艳涛
三、招生导师要求及考生申请条件
1、当年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可向所在招生学院提出申请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应有在研课题和充足的科研经费,能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奖助学金)。
2、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往届、应届硕士毕业生;
(2)专业基础好,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突出学术成果;
(3)具有较强的英语能力;
(4)符合招生学科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即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四、选拔程序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单位考核和审批录取四个阶段。
1、个人申请。申请人在2022年12月28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8日,同时提交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及证明其学术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硕士生导师推荐信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信、《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政审表等材料。在参加初试前,考生需提供以上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请将材料发送至邮箱10543414@qq.com,联系电话027-69111182,曾老师)进行资格审查,在参加初试时提交对应纸质文本。凡是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或者拟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人学术潜力、外语水平、科研材料、计划书、思想政治等情况给出初审意见,并将审核通过学生名单排序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学校网上综合平台缴纳报名费。
3、单位考核。学院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组织考核。考核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查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4、审批录取。研究生院对学院考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审核,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审批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
五、考核内容
1、初试
考核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考核主要内容分为3个部分:专业基础知识考核、英语水平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
(1)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储备情况,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熟悉程度以及综合运用能力等。
(2)英语水平考核
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是否达到本专业要求,包括英语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等方面。
(3)综合素质考核
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创新能力、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和设想等。
初试成绩(满分3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英语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注: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60分,英语水平考核记满分。
2、复试
考核方式:笔试,满分100分。
考核主要内容为专业英语。
3、总成绩核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70% +复试成绩×30%
备注:(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申请人视为弃权,不予录取;(3)初试成绩达到180分及以上且复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初试成绩未达到180分或者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考核时间和地点
初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结果公示
1、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27-69111182 曾老师。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3、若考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监督电话
027-69111167 张 科 邮箱:85086215@qq.com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