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因材施教,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现根据《长江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和《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石油之光”实验班分流补进办法》,学院决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资环学院23级本科生遴选优秀学生,补入2023级地球化学专业“石油之光”实验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规模
1. 长江大学资环学院2023级本科生;
2. 人数为1人。
二、申请补入条件
1. 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
2. 无违反校规校纪被处分的情况;
3. 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4. 仅限地球化学专业。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8月28日下午17:00;
2. 申请择优补进的学生填写《转入地球化学“石油之光”实验班学习申请表》(见附件1),学生将填写好的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cupchenguo@qq.com邮箱,纸质版申请表经由班主任签字后交至资环学院院办;
3. 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
(二)申请考核
1.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环节包括学生自述、评审小组提问;
2. 面试和地点:8月29日上午9:00石油科技大楼D101。
(三)录取与公示
1.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 = 年级必修课成绩 × 50% + 英语四级成绩 × 10% + 面试成绩 × 40%(分数按百分制计算);
2. 学院根据学生资格审核、综合成绩,确定2023级地球化学专业“石油之光”实验班择优补入学生名单并公示。
联系人: 陈果 13511030600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