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资源与环境学院2026届毕业生“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2025-03-27 14:24:42  点击量:

根据《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432号)文件要求,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s://bks.yangtzeu.edu.cn/info/1042/3517.htm),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选拔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选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夏小平

成员:徐耀辉、王现勋、刘娥、郭锋、汤艳杰、赵红静、吴陈君、潘红忠、吴越

监督:王宁

秘书:刘慧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选拔对象为2022级(四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选拔对象范围内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https://bks.yangtzeu.edu.cn/info/1042/3517.htm自行下载附件1进行填写)。

上述材料于331日前完成并提交,其中,申请表以及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交纸质版至资环学院办公室(石油科技大楼D104室)。

报名学生请加入QQ1029167994

(二)推荐条件

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入考核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学生(不含定向、委培、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2.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3.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本硕连读以攻读硕士学位为目标,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硕士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直接攻博以攻读博士学位为目标,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博士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要有一定的连贯性或互补性;

5.本科培养阶段前两学年(五年制专业前三学年)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

6.外语水平要求:申请本硕连读的学生,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合格;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六级成绩合格。英语、日语专业的学生,专业四级成绩合格。

三、选拔名额及要求

学院按照申请学生的必修课程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最终形成“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综合排名。计划选拔20人,最终名额由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确定。

四、工作流程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69111182

五、相关说明

1.入选学生加入导师所在科研团队,在获得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且被我校录取后,学校对其进行本硕连读或直接攻博培养,学生可在本科培养阶段最后一学年,按照个人培养计划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所取得的成绩及学分全部带入研究生阶段;可提前进入研究课题,结合课题方向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2.入选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根据其学籍身份参与对应阶段的奖、助学金的评定,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未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环节的,则取消其“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格。

4.入选学生若未获得推免资格或在本科阶段退出本硕博贯通培养,则返回原本科专业学习,必须按照原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5.入选学生原则上须在取得研究生学籍后的前三个学期内进行中期考核。如中期考核优秀且满足提前毕业的学术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如中期考核不合格,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6.直接攻博学生原则上在博士生阶段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确因身体等客观原因,在本学位点硕士基本学制过后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由个人申请、导师同意、所在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按程序审批备案后,方可转为硕士生培养,具体参照《长江大学直博生招收及管理办法》(研院发〔20243 号)执行。

7.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学院负责解释。

 

资源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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