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 26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资环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
一.接收计划及报名要求
专业代码 |
2023招生专业(类)名称 |
高考未改革省份招生科类 |
3+1+2模式选科要求 |
3+3模式选科要求 |
招生类型 |
学制 |
学费(元) |
目前所在校区 |
学籍有效人数 |
计划接收跨院转专业人数 |
是否接收院内转专业学生 |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070902 |
地球化学(油气资源)(武汉校区) |
理工 |
物理 |
不限 |
物理或化学 |
普本 |
四年 |
4500 |
武 |
53 |
27 |
是 |
081102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武汉校区) |
理工 |
物理 |
不限 |
物理或化学 |
普本 |
四年 |
4500 |
武 |
63 |
17 |
是 |
081407 |
资源环境大数据工程(武汉校区) |
理工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普本 |
四年 |
4500 |
武 |
59 |
21 |
是 |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和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指导转专业工作的考核,同时负责处理转专业过程中学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徐耀辉 肖品龙
副组长:王现勋 刘娥
成 员:吴陈君 那金 吴越 李春花 黄鹏
秘 书:张晶霞
三、转专业工作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四、考核内容
将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紧密结合,按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成绩绩点为主、面试为辅的方式实施转专业考核工作。
1、转入学生面试名单确定
根据教务处公示的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组织入围学生统一参加面试。
2、必修绩点确认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绩点,以教务系统导出的数据为准。
3、成立面试专家组
面试专家组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和专业负责人等组成。
五、面试主要内容
(一)英语能力和水平测试
英语能力和水平测试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如下:
1、学生作1分钟英文自我介绍;
2、面试专家通过提问和对话考核学生英语听说,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归纳能力。
(二)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如下: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情况及成绩;
2、对转入专业的认识、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转入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
(三)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如下:
1、学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知识面、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2、学生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和礼仪,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等。
六、成绩汇总与上报
1、面试专家根据学生表现,独立给出相应的分数,最后计算平均分。
2、按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要求汇总学生总成绩。
3、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计划接收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公示后上报本科生院。
七、面试安排
时 间:待定
形 式:线上
联系电话:资源与环境学院办公室027-69111182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