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因材施教,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现根据《长江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2)156号)]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9)260号)],学校决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全校2023级本科生中遴选优秀学生,组建2023级地球化学专业“石油之光”实验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规模
2023级地球化学专业“石油之光”实验班从全校2023级学生中选拔产生,总人数为25人。
二、选拔条件
本次试点班学生从高考生源类型为理科的2023级本科生中选拔,申请报名学生需符合《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同时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具有活跃思维、创新意识、强烈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
三、选拔程序
(一)自愿报名申请
申请参加实验班选拔的学生填写《长江大学2023级地球化学专业“石油之光”实验班学生申请表》(见附件1)、学生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于2月29日下午17:00时以前(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23881716@qq.com。
(二)资格审核
1. 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2. 涉及转专业的,按照学校和教务处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环节包括学生自述、评审小组提问。
(四)录取
1.综合成绩=一年级(第一学期)必修课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按百分制计算)
2. 学院根据学生资格审核、综合成绩,确定2023级地球化学专业“石油之光”实验班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批准并备案。
四、时间安排
序号 |
选拔工作内容 |
时间节点 |
地点 |
1 |
学生报名 |
2024年2月26日-2月29日 |
邮箱123881716@qq.com |
2 |
资格审查及公示 |
2024年3月1日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3 |
面试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4 |
拟录取名单公示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资源与环境学院网站 |
5 |
开班上课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长江大学武汉校区 |
联系人及电话:吴陈君 17762426368 孟 强 18164270228 陈 果 13511030600
咨询QQ群号: 289633694
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