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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级地球化学专业“石油之光”实验班择优补进的通知

编辑:资源与环境学院         日期:2025-09-05       点击数:

为深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因材施教,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现根据《长江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和《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石油之光”实验班分流补进办法(修订)》,学院决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资环学院24级本科生遴选优秀学生,补入2024级地球化学专业“石油之光”实验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规模

1. 长江大学资环学院2024级本科生;

二、申请补入条件

1. 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

2. 无违反校规校纪被处分的情况;

3. 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4. 仅限地球化学专业。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5年9月5日至9月7日下午17:00;

2. 申请择优补进的学生填写《转入地球化学“石油之光”实验班学习申请表》(见附件1),学生将填写好的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sukaiming@yangtzeu.edu.cn邮箱,纸质版申请表经由班主任签字后交至资环学院院办;

3. 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

(二)申请考核

1.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环节包括学生自述、评审小组提问;

2. 面试时间和地点:9月7日晚上19:00,石油科技大楼D101。

(三)录取与公示

1.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 = 一年级必修课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按百分制计算);

2. 学院根据学生资格审核、综合成绩,确定2024级地球化学专业“石油之光”实验班择优补入学生名单并公示。

联系人: 苏恺明  18683687923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9月5日